买卖多可提供发票类型:
1、增值税普通发票
2、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发票需要提供哪些相关信息:
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向我们提供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并协助客户规范发票管理,买卖多实行如下发票开具规定:
1、发票抬头不允许为空白
2、发票抬头必须为进行订购方全名,不允许写简称或缩略名
3、原则上所有订单的开票应当按照订单产品/服务内容开明细
4、如客户要求按类别开票的,申请开票内容的明细程度不得低于税务局发布的最末级税收分类编码的描述
5、开票的产品或服务内容的描述中不可以含有”等“或”一批“字样
6、无论是按照明细开票还是类别开票,,开票内容均应当与实物相符
7、兑换指定产品或服务卡券,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本政策没有特别提及的内容,遵照其他发票相关的法律法规
如有任何疑问,均可致电进行人工咨询
客服热线:400-0383-567
附:相关未按规定填开发票的情况:
1、单联填开或上下联金额、内容不一致
2、填写项目不齐全
3、涂改、伪造、变更发票
4、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5、未经批准拆本使用发票
6、虚构经济业务活动,虚填发票
7、填开票物不符发票
8、填开作废发票
9、未经批准,跨县(市)填开发票
10、以其他票据或白条代替发票填开
11、扩大专用发票填开范围
12、未按规定填报《发票购领用存申请表》
13、未按规定设置发票购领用存登记簿
14、其他未按规定填开发票的行为